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二月十三日(周五)八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关中国邮政邮储银行诉宋克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2-09 09:50:2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