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周四)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方新亮诉东宁广大物业有限公司、东宁县自来水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1-26 16:30:4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