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周四)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高金秋诉张波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1-16 14:20:31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周四)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高金秋诉张波离婚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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