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法院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以“保民生,促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上下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目前,该院已执结清理执行积案35件,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项200余万元。
一、以制促执,抓责提效
该院党组对清积活动高度重视,由党组书记、院长周涛亲自挂帅任执行会战领导组组长,执行局局长张宗平任副组长具体指导执行会战。将清理出来的50余起案件分配到人,落实包案领导,限期执结。实施了执行汇报制,每位执行员每天向执行局长汇报当日执行情况,执行局长每周向院长进行汇报,实行案件催办与通报制度,对未按期执行的案件追究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能执行的案件写出报告。各执行员对清理出的未执结案件,采取点面结合、分片执行、先易后难的方式进行,在执行新案的同时一并执行老案,开展活动以来执结积案35件。
二、捕捉时机,随时应战
在村镇设立举报电话,公开执行信息,调动村调解组织及部分群众积极性,充当法制宣传员、财产情报员、信息传递员、思想教导员,抓住被执行人春节这一归乡探亲的心理,开展全天候执行会战,开通执行110电话,只要有群众电话,立即行动到达被执行人处。采取执行措施,实施执行。被执行人王某为逃避执行一直在外地躲藏,在春节前,有群众打电话说他回家过年了,执行员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赶到王某家,发现王某不在,但种种迹象表明他没有走远,经调查得知其到镇内买年货,立即驱车赶往镇内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经教育,被执行人王某动员亲属,将欠了4年的执行款1万余元全部给付。
三、上下联动,先官后民
企业改制、合并村屯等行政体制调整遗留的历史积案,是此次清积的难点所在。该院贯彻“先难后易,先官后民”的原则,加大对此类案件执行力度,采取向上汇报、执行第三人债权、敦促闲置资产租赁执行方式,与县委、政府及相关经济部门协调,采取“上下联动,统一执行”方式,使这些执行积案得以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东宁镇某村民委员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了12年,执行员调查被执行人某村委会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期间,村镇合并,村主任的换届,给执行工作带来了难度。在此次执行会战中,执行员找到了县里相关部门,经过讨论协商后,允许该村将部分土地出让,获得了出让款偿还给了刘某。使这起持续12年的执行积案得以执结。通过此次清积,东宁法院对包括军事单位、政府职能部门、村委会等在内的24件特殊主体案件执结22件,占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