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О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周一)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张新成寻衅滋事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25 17:03:25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О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周一)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张新成寻衅滋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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