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金鹏到东宁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2-03-21 12:12:58






  

315,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金鹏到东宁县人民法院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察看了绥阳法庭、老黑山法庭两个基层法庭,并在东宁法院会议室进行了座谈。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审监一庭庭长李新峰随同调研。

调研中,高金鹏副院长说,张敏院长到任后围绕如何把牡丹江法院建设好,根据积累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法院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十个突破”、“四个坚持”等一系列做法,此次调研也是按照张敏院长提出的“中院党组成员‘包片’制”的要求负责东宁法院。对审判、执行、信访、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困难。

高金鹏副院长指出,东宁法院获得了全国模范法院,一个边陲小镇,跻身全国模范法院,荣誉非常可喜,这也证明东宁法院的工作做得好做得实。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也侧面反映了东宁法院各项工作的优秀。东宁法院各项工作、班子建设都是让中院党组比较放心的。通过察看两个法庭能够看出,东宁法院在贯彻落实中院党组的一些工作比较实,这两个法庭工作状态好,在条件艰苦、审判力量不足,克服了种种困难,较好的完成了法庭工作,很不容易。

高金鹏副院长强调,站在全国模范法院这个高起点上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推动牡丹江市法院整体工作上水平?是接下来东宁法院将要思考的问题。结合张敏院长提出的“十个突破”,找准工作结合点,挖掘工作亮点,总结工作经验,进行多元化的示范,做到队伍建设“零违纪”,审判质效呈现“三高三低”审判效果,“三清”工作踏实推进。要敢于审判改革、敢于创新管理、敢于打破固有模式,以创新创建创一流的工作态势,争做试点单位,总结经验做法,并予以推广。

会上中院审监一庭庭长李新峰就如何做好监外执行及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下一步部署,要严格把握监外执行的审判环节,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程序,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做好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东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曲志,副院长谢立明,纪检组长杨兆才,执行局长张宗平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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