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东宁县人大副主任张东年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一行12人到东宁法院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民诉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代表们首先视察了法院立案大厅、数字化直播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等处,并参观了院史陈列馆。在会议室与县法院党组成员及民商事执行人员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东宁县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谢立明副院长从四个方面就县法院贯彻执行新《民诉法》情况做了详细汇报。有关庭室负责人就新《民诉法》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发言。
座谈会上,代表们认为,“法院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仍然保持优质、高效的审判,发回重审案件少,体现了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法院能够进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录播等司法公开工作,体现了阳光司法,也让我们能够更了解法院工作。”人大执法检查组针对法院贯彻执行新《民诉法》过程中涉及的审限、送达、执行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审判效率,改进工作方式,克服案多人少的压力,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张东年副主任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强调,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仅要实现结果公平正义,而且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对县法院贯彻实施新《民诉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新《民诉法》的自觉性。新《民诉法》完善了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对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具有重要意义。完善了起诉和受理程序及当时人举证制度,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对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完善了简易程序,增设了小额诉讼制度,对提高审判效率和合理利用司法资源也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的丰富内涵,使广大法官熟练掌握新民诉法、运用好民诉法,有序地推进新《民诉法》的贯彻实施。二是突出重点,依法办案,发挥好新《民诉法》的实效性。充分发掘和利用审判资源,调动一线法官的积极性,法院领导要在这样特定的情形下,上心上手,勇于实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为促进东宁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新《民诉法》的主动性。要明规矩,按照于事简便于法周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有规章制度,使这些制度够用、管用、有效,执法人员要严守制度,要从领导做起,用制度规范行为。要强队伍,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法官是法院的基础,县法院应采取积极措施改变法官积贫积弱的局面,壮大法官队伍,保证法官数量和质量,拴心留人,给法官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东宁县法院院长周涛对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将通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讨座谈会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出现的问题积极改进,希望法院工作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帮助下,进一步做好新《民诉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检察院、公安局、社区、妇联、律师、人民陪审员等相关代表陪同参加此次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