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О一四年九月十七日(周三)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公判庭开庭审理顾永宝、顾永岐与东宁金光寺、北河沿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9-12 09:50:46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