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四年九月五日(周五)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彭立民故意伤害一案。

发布时间:2014-09-01 09:28:51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四年九月五日(周五)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彭立民故意伤害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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