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О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周一)九时,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紫阳公司、宋长义、矫立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发布时间:2014-08-20 09:45:06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О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周一)九时,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紫阳公司、宋长义、矫立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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