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欠债还钱,可欠了债不还钱的例子比比皆是。债权人要债,原本是受到保护的,可行为过激导致有理变无理,不仅钱要不回来,还要给人家钱。近日东宁法院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件,上演了一场“黄世仁”与“杨白劳”角色互换的戏码。
家住东宁镇信合小区的刘某因资金周转,从好友靳某处借款3万元。此款到期后,刘某没有还钱的意思,靳某也因手头紧,多次向刘某索要,刘某始终推托未还。一日靳某酒后来到刘某家,敲门索债,刘某妻子走出,因靳某敲门声大而责备了他:“敲什么敲啊,不能小声点,把门敲坏了。”此话一说,靳某急眼了:“敲几下门怎么了,你们欠我钱不还,还有理了!”刘某妻子一看此情形,“咣当”一声把门关上,把靳某隔在了门外。这下靳某更生气了,咣咣敲门,声音一下比一下大,嘴里还不停的骂着,见还不开门,便上脚踹门。力气一下比一下大,刘某妻子见事态控制不了,拨打了110。警察到来制止了靳某的行为,而此时刘某家的防盗门已被靳某踹出了两个大坑。
刘某一纸诉状将靳某告上法院,要求靳某对损害的防盗门进行赔偿。靳某满肚的不满与委屈,可财产损害是事实,不得不赔偿损失。经过东宁法院主持调解,靳某同意赔偿刘某房盗门。
本来是去要钱的,不但钱没要来,自己又赔了钱,冲动是魔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