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四年八月一日(周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王兴宇盗窃罪一案。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4-07-25 13:58:30


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四年八月一日(周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王兴宇盗窃罪一案。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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