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周二)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开庭审理李玉伦与田德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4-07-25 13:22:44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