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不学好 害人也害己

  发布时间:2012-03-12 16:11:01


 

    东宁县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韩某某强奸幼女案,被告人韩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韩某某在网吧的黄色网站上看了一些黄色镜头,从而产生了奸淫刘某的想法。被害人刘某到被告人韩某某家找韩某某的弟弟玩时,被告人韩某某先后二次在家中将刘某奸淫。

    一天,被害人刘某到被告人韩某某家找韩某某的弟弟玩时,被告人韩某某欲想再次奸淫刘某,被到韩某某家寻找刘某的刘母发现后报案,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韩某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某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韩某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韩某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韩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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