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法院让群众诉求有“道”

  发布时间:2013-03-08 09:50:06


    东宁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公正司法、廉洁执法,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探索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多种途径,让群众诉求有“道”。

    一是积极落实便民措施。完善立案窗口建设,健全诉前调解、判前庭后合议等制度,努力在各个方面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的便利。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展便民审判,做到农忙时节到田间地头开庭,集体诉讼的到发案地开庭,当事人行动不便的上门开庭,边远地区的巡回开庭,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便利。

    二是深入破解执行难题。以提升执行能力为重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着力点,以惩治规避执行行为和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为突破点,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制裁力度。将法庭的执行权收回,统一由执行局执行,合理配置执行资源,明确时限、明确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执行。建立与公、检、工商、金融、房产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召开“联席会”、“座谈会”,使执行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关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三是着力化解信访矛盾。以信访工作“四位一体”机制为依托,依靠党委的领导,政府支持及公安机关的配合,继续深入开展一把手接访制。开展“院长接待日”,每天一位院长接待信访当事人,予以解答。对于不能直接予以解决的,集中约到周四。每周四由院长亲自接访,并由审判委员会委员、主审法官共同参与,集各家之所长,当场予以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周四下午召开审判委员会,继续讨论。并承诺在审判委员会召开后五日内予以答复。深入实施信访风险评估制,将信访触角延伸到每起案件的每个环节中,把有效减少信访案件的意识植根于每位审判员的心中,使矛盾纠纷快速解决,让人民生活更有质量、更有保障、更有幸福感。

    四是始终坚持公平正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开展“三评查”、“百人评百案”活动,解决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方面存在的不精、不快、不断、不了、不廉的问题,继续保持“三高三低”最佳审判效果。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敞开法院大门,实行法院工作开放日制度,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开展座谈、视察活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将法院各项工作完全展现在群众中,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监督法院,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四型法院创建活动,培养具有“三正、三品、三有”职业特质的优秀法官,坚持把反腐倡廉放在审判工作的首要位置,时时讲廉、事事惟廉、处处督廉、人人护廉。继续深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廉洁自律,打造一支“素质高、形象好、零违纪”的审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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