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廉政责任教育月”暨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东宁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后,东宁法院立即召开“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这已是东宁法院连续第六年在新年首个工作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动员会上,党组书记、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庭室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众法官重温法官誓词,强化廉洁意识。
周涛院长指出,省高院坚持在新年首个工作日开展“廉政责任教育月”活动,抓住节日期间这个拒腐防变的关键节点,对于深化法官廉政建设工程、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院要借助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首要任务,全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半年有分析,年终有考评,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院干警年度岗位目标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要切实开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知风险、识危害、担责任、强防控”,由纪检监察部门起草活动方案,深刻剖析法官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切实转变干警生活和工作作风,树立公正、廉洁、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
三要突出责任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的党风廉政制约机制,加强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有关防控廉政风险、抵御人情干扰、加强干警行为约束等方面的制度,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
四要畅通监督渠道。要进一步疏通监督渠道,拓宽监督形式,开通监督热线和党风廉政举报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督员“走进来”进行监督。实行公开审判,更加广泛的接受社会监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