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法院积极拓宽司法公开方式方法

  发布时间:2012-12-06 13:57:18


    司法公开是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司法民主的关键,东宁法院逐步探讨多元化、立体化和信息化的司法公开方式,使得法院的各项活动更加透明、开放、民主,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公开手段信息化。我院建立了集咨询、审查、立案、缴费、送达“一条龙服务”的流水作业平台,在立案大厅安装了立体式诉讼电子触摸屏,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案件信息、诉讼知识、工作动态等咨询和查询服务。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缴费,在立案庭安装了POS机专项缴纳诉讼费系统,并预备了银联卡,为诉讼缴纳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建成了数字化法庭,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可对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扩展、延伸传统的审判法庭功能。开通了“东宁法院网”,将法院内部所有内容向全社会公开,在牡丹江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立案、审判、法律文书、执行、信访”等十方面的公开专栏,全面做到阳光下审判。

    二是公开方式多元化。我院采取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将法律文书、案件流程等审执工作进行常规性的随时公开外,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居民等参观法院,让人民群众参与和感受司法;主动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立案信访窗口监督员和工作作风监督员,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对辖区内重大的案件,特邀媒体与社会各界参加庭审,积极利用媒体宣传法院工作,并对网络舆论进行合理疏导,让审判工作更加透明化。

    三是公开形式立体化。人民群众如何评价司法公开,主要不是看法院出台了多少司法公开的文件,而是看这些文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工作中,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公开工作,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对重大案件、法院工作等信息在《人民法院报》、《黑龙江省法制报》、东宁电视台等各大媒体进行发表,向社会各界公开法院各项工作。力求通过宣传的方式丰富的司法公开内容,努力满足人民需求,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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