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人民法院专门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报告,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党的十八大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跨越争先工作中心,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法院为目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依法履职,更加有力地服务稳定发展工作大局
坚持能动司法。着眼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抓审判,继续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工作,着眼东宁的社会进步、稳定、和谐抓审判,确保县委保持经济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纠纷,鼓励诚信交易,制裁违约侵权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经济发展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机制,建设申诉信访管理系统,慎重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开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为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二、立足服务民生,更加积极地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依法审判,回应社会诉求,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实现对社会秩序的有力调控。“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扶危济困的温暖和司法救助的亲切关怀,让人民生活更有质量、更有保障、更有幸福感。依法妥善审理好医疗、住房、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积极落实便民措施。继续完善立案窗口建设,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完善诉讼指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判前庭后合议等措施,努力在各个方面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的便利,让群众更加深刻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和方便。
三、立足公平正义,更加深入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
要更加注重以公平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助权威,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严格司法、不偏不倚的司法作风,在全社会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更加注重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等作用,打击犯罪,保护人权,厘清责任,明辨是非,化解矛盾,定分止争,通过依法审判,回应社会诉求,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实现对社会秩序的有力调控。更加注重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通过参与跟踪帮教、规范监外执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等形式,促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引导社会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井然有序、公平公正。
四、立足司法改革,更加扎实地实施审判质效管理改革
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审判质效的标准,不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着力解决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方面存在的不精、不快、不断、不了、不廉的问题。落实好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着力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实行工作开放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强办案社会效果。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赋予执法监督员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定期开展座谈、视察活动,参与听证、审判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促公信。
五、立足规范管理,更加有效地提升法院队伍综合素质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选准活动载体,开展生动有效的教育、文艺、体育等活动,用先进的法院文化引领法官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对内形成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对外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用高效文明的司法成果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四型法院创建活动,坚持以考促学,以赛比学,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深化“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严格办案程序,营造和谐氛围,扎实推进审判作风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靠制度规范促进司法作风转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放在审判工作的首要位置,时时讲廉、事事惟廉、处处督廉、人人护廉。继续深入落实“一岗双责”,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廉洁自律。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发现问题严查严处,打造一支“素质高、形象好、零违纪”的审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