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壁残垣是火的伤害,握手言和是法的良方
近日,一起因除夕火灾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东宁法院绥阳工作站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受损的房屋得以赔偿,断裂的邻里情得以修复。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是东宁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生动缩影,也是司法温度与法治力量在乡村治理中的真实写照。
火起除夕,诉至法院
去年除夕,东宁市绥阳镇的某地突然响起消防车的警笛声。一户村民家东侧的砖木结构仓房起了火,火势借着干风迅速蔓延。等浓烟散去,这家的住宅和棚子已烧成废墟,隔壁邻居的房屋和储物棚也面目全非。经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该户住宅东侧砖木结构仓房内,起火原因为遗留火种引燃仓房内存放的可燃物。
受损的邻居多次上门协商赔偿,但被告夫妇拒绝修复。几十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老邻居,变得连句话都不愿多说。无奈之下,受损方一纸诉状将二人起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情理并重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翻阅案卷后认为,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直接判决并不难。但法官想得更远:多年的邻居处得比亲戚还亲,一判了之容易,两家人的关系就再也回不去了。他决定先试试调解。调解室里,法官没有急着谈钱。他先让双方坐下来,把情绪缓一缓。随后拿出火灾事故认定书,逐条讲解法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把道理掰开揉碎,该负的责任推不掉,但几十年的邻里情分也丢不得。接着,法官分别和两边核对实际损失、评估赔偿能力、商量给付方式,反反复复沟通,来来回回说和。
当庭赔付,握手言和
经过耐心劝导,被告夫妇先松了口:“烧了人家的房子,我们心里有愧。该赔的,我们认。”受损方也退了半步:“老邻居,我不往死里逼。能把房子修起来就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当场一次性给付原告赔偿款650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签字那一刻,被告妻子红了眼眶,原告拍了拍男被告的肩膀,说了句“过去了”。
一场火,烧毁了房屋,也烧出了责任;一次调解,赔了损失,更找回了人心。
法官提醒
本案因遗留火种引发,一个疏忽给两个家庭带来巨大损失。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日常用火用电务必谨慎,及时清理房屋周边易燃杂物,尤其要警惕烟头、香烛、灶台余火等遗留火种。邻里之间应互帮互助,共同守护平安家园。
下一步,绥阳工作站将持续深入村屯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同时继续发挥多元调解联动优势,对邻里、家事、小额侵权等纠纷提前介入、就地化解,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定期回访督促履行,让“案结事了人和”在乡村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