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起纠纷,执行和解促双赢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调解生效到分期履行,这起因煤炭买卖合同违约引发的纠纷,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协调下顺利化解。整个执行过程,始终贯穿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不仅让申请人拿到了“真金白银”,也为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人乙公司(一家小微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保留了持续经营的可能。
2024年4月15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2000吨煤炭,总价款100万元。原告依约全额支付了100万元货款。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因自身经营调整,尚有价值97587.10元的煤炭未能交付。被告此后不再从事煤炭业务,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多次催要该笔剩余购煤款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其银行账户余额有限,且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期,短期内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如果简单采取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不仅难以全额兑现申请人的债权,还可能让本已困难的企业经营进一步恶化。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向申请人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的实际经营困难,争取理解;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筹款。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现金3万元,法院依法划拨其银行账户存款24449.26元,剩余欠款从今年4月起每月偿还5000元,直至全部付清。案件圆满执结。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向申请人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的实际经营困难,争取理解;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筹款。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现金3万元,法院依法划拨其银行账户存款24449.26元,剩余欠款从今年4月起每月偿还5000元,直至全部付清。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