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点清了,没问题!”近日,在东宁法院的调解室里,随着被告唐某将2万元现金交到原告某公司代表手中,一起因房屋损坏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终于画上句号。双方当事人的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这起纠纷始于2022年12月。当时,唐某租下某公司名下的一处房屋,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了租金和房屋押金。起初一切顺利,谁也没想到,三年后竟因房屋损坏问题对簿公堂。
2025年8月,出租方某公司检查房屋时,发现房屋的墙面和棚顶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该公司随即联系唐某协商赔偿,但多次沟通未果。无奈之下,某公司将唐某诉至东宁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庭前开展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并多次前往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查,仔细查看了墙面、棚顶等部位的损坏情况。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该纠纷系因房屋损坏问题引发,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官考虑到,墙面损坏定损较难,如果鉴定,将产生额外费用且处理时间过长,另一方面双方合作多年,关系基础较好,有一定的调解意愿,遂组织先行调解。
调解当天,法官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解,从情理与法理角度出发,分别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换位思考。
在法官专业而温暖的引导下,原本僵持的双方逐渐松口。“法官说得在理,我愿意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我可以接受。"唐某率先表态。某公司代表也立即回应:"既然唐某态度积极,我们也不坚持原数额,希望尽快了结。"最终,仅用一小时,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唐某当庭向某公司支付2万元现金赔偿。
随着款项清点、交付完成,这起纠纷圆满化解。“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真是省心又省力!”某公司代表清点完赔偿款,连连为法官的高效调解点赞。唐某也感慨:“事情了结,心里也踏实了。以后租房一定会更加爱惜房屋。”
该案通过“现场勘查+调解”实现当庭履行,不仅高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避免陷入“赢了官司、输了时间”的困境,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是东宁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以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