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起纠纷 高效调解解忧“酬”

发布时间:2025-03-18 10:38:24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18年,原告刘某涛、刘某庆为被告徐某干瓦匠活,经双方结算,被告徐某拖欠原告刘某涛、刘某庆劳务费3900元,徐某于2020年初为刘某涛、刘某庆出具了欠条,约定2020年6月1日给付,但徐某未给付。后经二原告再次索要,徐某又在原欠条上签字确认并约定再次约定还款日期,但始终未给付,故二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了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运用调解方式更有利于纠纷化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为尽快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法官首先就案件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向双方释法明理,告知徐某履行支付劳务费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刘某涛、刘某庆进行耐心疏导。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化解。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继续向前延伸,注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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