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 】 法院广场“摆摊” 用法律“干货”撑起消费者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5-03-13 09:16:55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3月13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东宁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天府广场,开展“摆摊”普法活动,为来往群众送上法律知识“干货”。

活动中,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单、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网购纠纷、预付卡陷阱、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讲解维权途径和证据留存要点。干警们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剖析真实案例,引导群众防范消费陷阱,依法理性维权。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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