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执”不停 砥砺前“行”——东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回顾

发布时间:2025-01-26 09:51:54


不负使命勇担当,砥砺奋进谱华章。2024年以来,东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中院执行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三争”晋先为总抓手,初心如磐、锐意进取,全局干警同心协力、迎难而上,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一是坚持求真务实,执行质效稳中求进。2024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72件,执结2157件,综合结案率93%,审限内结案率96.57%。其中新收首执案件984件,同比减少57件,下降0.05%,执结933件,执行完毕314件,执行完毕率33.58%,终本率39.06%,执行到位金额35737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2.20%,各项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内。

二是狠抓执行威慑,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坚持如我在执,彰显担当作为。持续开展“雷霆行动”,将319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9人,限制出境43人,移送拒执7件,因拒执罪判1人处有期徒刑6个月。执行悬赏2次2案,上架拍品415件,成交53件,总成交额为1386.56余万元,执行完毕率26.36%。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有效区分失信与失能,强化守信激励,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主动履行义务的6名被执行人及3家企业消除信用障碍。

三是坚持五步联动,做深做实执前解纷。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落实,加强执前解纷工作,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新机制,将执行关口前移,全面推行“执前和解”、执行通知前置,成立“执行和解中心”,发挥特邀调解员亲和力优势,推动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变为“我要履行”,既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以来,东宁法院执行局共开展执前保全案件668件,已达成执前和解210件,其中当场给付187件,执前到位金额124万元,执前化解3起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到位金额678476.17元,大大节约诉讼成本、降低当事人诉累,达到“双赢”的最佳效果,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11面。

四是推进专项行动,助力执行攻坚破难。严格推动执行专项攻坚“十个方面”落地见效,把终本清仓、执破融合、交叉执行等措施作为重要抓手,对1076件案件进行终本核查,清仓423件。受理指定管辖案件7件,执结8件,执行到位标的1007元。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涉农合机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服务保障农合机构改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共成功执结涉农合案件34件,执行到位金额4903万元。共受理各类涉民生案件102件,结案91件,执行到位216.17万元。制定《执行款物工作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及时发放执行案款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每日三次线上监管,最大程度压缩案款在法院账户的中转停留时间,平均发放时间由15日缩短至7日,实现期限内案款发放率100%。

五是深化分段集约,释放执行“139”效能。全面深化“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执行集约“139”模式,坚持各节点分段分类,保障各环节衔接有序,达到各团队运行顺畅,真正实现“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明晰、配合顺畅”,不断释放执行效能。实体化运行的指挥中心、团队化管理的作战单位,实现了“最强大脑”与“最强团队”的有机结合,推动执行工作由“办案”向“办事”转变,由当事人“催办”向干警“主动办”转变。

下一步,东宁法院执行局重点将围绕抓实执行质效、做实执前解纷、深化联动机制、推进精细化管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做到知重负重、担责尽责,奋力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辖区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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