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引纠纷 倾心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5-01-03 10:47:07


近日,东宁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6月至10月期间,被告许某多次在原告东宁市某水暖电料商店赊购水暖、电料等材料,共计4966元,此款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许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故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矛盾,并归纳了双方争议焦点。经了解,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均无异议,但被告称目前经济有困难,所以一直拖欠货款未能支付。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从案情、情理和法理等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劝说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不易。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妥善化解。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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