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线上灵活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2年7月,被告刘某、被告张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某银行贷款120000元,并以其房屋进行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贷款期限为五年,年利率5.5%,罚息利率7.15%,还款方式为按周结息到期还本。此款到期后,二被告只偿还部分,余款未能偿还,故原告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争议又不大,调解既能节省双方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化解矛盾,及时兑现债权。考虑到二被告不在东宁,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与调解员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工作。
法官一方面耐心地向二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应恪守诚信原则;另一方面,法官劝导原告,二被告因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资金状况不佳,并非故意不还款,若能酌情减少一些利息,给被告喘息的时间,有利于促成一致调解意见,更快拿到欠款。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分期给付调解协议,本案圆满化解。
线上调解的方式,既避免了外地当事人的来回奔波、差旅劳顿,又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下一步,东宁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采取多元化、多渠道沟通的方式调解纠纷案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