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金融借贷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12-17 09:25:28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4月,被告张某、被告宋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某银行贷款200000元。双方约定贷款期限为一年,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本付息。此款到期后,二被告未能偿还本息,故原告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认真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并积极组织调解工作。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向二被告阐明不按时还款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信用记录受损、高额罚息等;对于金融机构,调解员则建议其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困难,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还款方案,给予二被告一定的缓冲空间。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压实工作责任,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理念,多形式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