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拒不支付劳务费?巧妙执行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4-12-11 09:09:50


“再久的劳务费也要给付,再小的标的额也要执行。”东宁法院执行干警在释法明理时说到。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被告陈某雇佣原告唐某去工地干活,完工后应支付劳务费7200元,被告陈某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拒绝给付。2022年9月14日,被告陈某为原告唐某出具欠据一份,并偿还1000元。剩余劳务费经原告唐某多次索要未果,故将被告陈某诉至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唐某迟迟未收到拖欠的劳务费,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并采取冻结措施,限制其资金流动。被执行人陈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一方面向其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法理情多维度入手,劝说其换位思考,体谅申请执行人辛苦付出却未获得报酬的艰难处境。最终被执行人陈某给付申请人唐某全部劳务费及利息,本案圆满执结。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做好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人民群众胜诉权利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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