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滕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之间的纠纷可以这么快地得到解决。”近日,当事人为老黑山法庭滕洪喜法官送来了一面表达感谢之情的锦旗。
2018年2月10日,被告杨某、江某、杨某庆、杨某利在原告东宁某种子化肥商店处赊购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共计167000元,约定月利率1分。此款经原告多次索要,仅偿还3000元利息,故原告将四被告诉至法院。
老黑山法庭滕洪喜法官受理案件后,对案情进行分析,认为矛盾具有可调和性,遂本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理清案件原委,展开沟通交流。沟通过程中,四被告向法官表示不是不想偿还欠款,实在是资金紧张,目前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货款。纠纷化解方向明确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四被告详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在买卖交易中应当遵守信用,及时履行自身义务;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四被告现在面临的困境,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官耐心疏导下,四被告表示愿意偿还欠款,但希望原告可以同意分期偿还。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四被告分期给付原告农资款167000元及利息。
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工作能力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法院干警的鞭策和鼓励。东宁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