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钱起纠纷 法院调解疏心结

发布时间:2024-10-30 14:09:33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发生在好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使得多年的友情得以延续。

原告申某与被告曾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10月30日,被告曾某因经营生意缺少资金向原告申某借款30000元,并为申某出具借款借条,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此款到期后,曾某仅返还4000元,故原告申某将被告曾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仔细查看卷宗,认真了解案情,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被告曾某对欠款认可,只是无法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双方曾是朋友关系,调解员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向被告曾某反复讲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耐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劝说原告申某理解被告曾某当前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换位思考,引导双方相互体谅,相互理解。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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