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老黑山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促使原本矛盾激烈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时某与被告殷某为地邻,时某将地租给自家亲戚,后时某亲戚与殷某产生矛盾,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殷某因为之前的事情心里有疙瘩,在原告时某将地收回后,赌气将自家土地旁通往时某家土地的道路堵死,不让时某通过。此事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老黑山法庭庭长滕洪喜考虑到双方不仅是地邻,更是同村村民,为更好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与村委会特邀调解员一起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时某与殷某情绪激动,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导致矛盾僵持不下,首次调解不欢而散。
随后,滕洪喜法官前往村委会了解整个案件的经过,在时某、殷某家认真听取二人诉求,与司法所和村委会特邀调解员前往涉争议土地查看土地现状。经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法庭、司法所和村委会不断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劝解、释法明理,讲明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其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双方的态度逐渐开始变化。
滕洪喜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面对面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和意见,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情理、法理相结合,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此案圆满结案。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原则,“扑下身子”紧盯群众烦心事,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