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老黑山法庭庭长滕洪喜,上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纠纷。
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范某多次在原告张某处借款,共计20000元,上述款项均通过微信转账交付被告范某。此款经原告张某多次索要未果,故将被告范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老黑山法庭庭长滕洪喜考虑到当事人居住地较远,往返法庭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夜间来到当事人家中上门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苦衷,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强调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引导其正视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也充分理解原告的心情,耐心安抚其情绪,鼓励双方换位思考,共同寻找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分期给付借款的调解协议。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把更多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