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银行借款到期不还 诉前调解妥善化解

发布时间:2024-04-18 15:50:44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及时高效解决了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被告张某于2022年11月3 日向原告某银行申请贷款180000元,根据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后,银行将款项打到张某在该银行建立的账户内。此款到期后,张某未能偿还,故该银行将张某诉至法院。

东宁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开展释法析理,一方面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详细耐心解读法律法规,希望其能积极主动还款;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劝导银行工作人员考虑张某经济困难的现状,希望其能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到了妥善化解。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拓宽多元解纷,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为构建东宁和谐稳定的金融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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