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源治理】保险合同起纠纷 执前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4-04-02 15:05:11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在执行前调解一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当事人达成执行前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汝某系受雇负责为特种车辆装卸供热管从事挂钩工作人员,2022年5月20日,郑某驾驶特种车辆实施装吊工作,汝某为供热管系挂吊绳后,未及时闪退至所系挂供热管的另一侧,郑某在起吊时,被吊起的供热管打斜致使汝某无处躲闪,趴在了被吊起的供热管上。因供热管表面光滑,汝某摔至车下,住院治疗46天。该特种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费用1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汝某迟迟未收到赔偿款,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执行干警对案情进行细致了解,认为调解结案更为适宜,有利于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执行干警因案施策,从尝试矛盾化解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多次联系保险公司,积极释法明理让其主动履行义务。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前调解协议,案件顺利结案。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持续探索执源治理司法服务模式,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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