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节约用水意识,普及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3月21日,东宁市法院组织开展以“保护水源,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为主题的“世界水日”法治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来到一道坝广场,向来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宣传资料,宣讲涉水法律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典型案例,呼吁大家珍惜水、合理利用水,自觉做到节水意识内化于心、节水行为外化于行,在发现污染水环境现象时积极向职能部门反映,用实际行动保护水资源。
本次宣传,旨在提高群众节水、惜水、爱水、护水意识,引导广大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节水型社会的创建。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审理侵害水资源环境案件的力度,切实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