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源治理】买卖合同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1-11 10:37:44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刘某在经营轮胎商店期间,齐某在刘某处赊购轮胎,出具欠据一份,此款经刘某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齐某迟迟未给付全部欠款,遂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收到材料后,执行干警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情。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从细微处着手,采取“法理+情理”的方式,严肃地对被执行人齐某逃避执行、拖延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通过反复开导、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齐某当场给付1万元货款,余款7000元于2024年6月1日前给付的调解协议。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以和解促执结、以和解促履行、以和解促和谐,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