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民间借贷引纠纷 高效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4-01-09 10:36:01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毕某与石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装修房屋向原告杨某借款30000元,出具借据一份。毕某与石某离婚协议中约定该债务由毕某承担。后此款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收到案件后,经调解员初步了解了案情,通过电话联络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电话中,被告表示认可尚欠原告的借款,但是目前资金紧张,短时间内实在无力清偿;原告则坚持要求立即清偿所有欠款。调解员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应以调解为宜。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后,调解员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析理,一方面积极做原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前端治理、中端风险防范、末端矛盾化解,最大限度的节约诉讼资源,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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