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帮我执行回来了钱,让我们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申请人哽咽地对执行干警说道。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21年,被告刘某利雇佣原告刘某山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运送锯末子。10月23日,原告在卸完锯末子后,因未将后车厢完全放下,致使原告驾驶货车经过涵洞时,先后撞击护栏杆及涵洞顶部,原告受伤。原告受伤后,被送往牡丹江某医院救治,该医院诊断:原告腰椎骨折、不完全性瘫痪。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利赔偿原告刘某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153098.36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山迟迟未收到赔偿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深入了解案情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利,从细微处入手,讲法律、讲情理,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劝导后,被执行人承诺尽快筹措案款;执行干警即时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人,耐心倾听申请人的诉求,努力安抚其情绪。随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3万元,双方就剩余案款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