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办案法官耐心疏导、依法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2023年1月,被告程某在原告庄某处赊购锯末子,共计42462元,双方约定2023年7月14前给付,如逾期,将支付违约金。此款经原告庄某多次索要,被告程某仅给付10000元,尚欠本金32462元及违约金始终未给付,故庄某将程某诉至法院。
老黑山法庭庭长滕洪喜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中,承办法官抓住双方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从双方合作关系方面着手,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圆满化解。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定分止争,积极运用多元化调解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