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干警积极调解,让原本已经为此事闹僵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顺利达成执行前调解协议,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蔺某与被告关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3月2日,被告以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原告蔺某借款25000元。此款多次索要未果,故蔺某将关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关某返还蔺某借款25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蔺某迟迟未收到欠款,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件数额不大,双方之前又系朋友关系,案件有和解可能,遂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关某,一方面告知其应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向其详细释明如不还款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入手,引导其从友情角度考虑,如采取强制措施势必让双方关系更加无法弥补。关某经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后,表示愿意还款,但希望能再给予一段时间用来筹集资金。执行干警又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沟通释明,蔺某表示理解并同意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当场给付5000元,剩余部分分期给付的协议,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持续探索执源治理司法服务模式,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