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好友借款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3-11-28 10:38:40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现实生活中总是有人变成了好借不还,以致朋友反目诉至法院。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释法说理打开双方心结,帮助一对昔日好友握手言和再续友情。

原告姜某与被告王某是朋友关系,被告王某因做买卖缺少资金,2011年陆续向原告借款200000元,其中5900元是帮被告在绥阳镇润生银行贷款50000元产生的利息。2011年7月1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共欠原告205900元。

案件审理中,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办案法官刘建军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耐心劝导被告王某,告知其拒不还钱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被告王某表示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由于目前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暂无能力全部给付,希望姜某给予宽限期。法官向姜某转达了王某的还款意愿。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彼此解开了心结,自愿达成王某于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姜某借款205900元的调解协议,此案圆满审结。

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而且提高了审判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做到快速高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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