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源治理】善意执行促和解,保障民生利和谐

发布时间:2023-12-12 18:35:38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坚持能动司法,严格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释法明理促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给付拖欠物业费。

周某是东宁市某小区业主。2018年10月,东宁某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周某拖欠多年物业费。物业公司向周某催收物业费无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物业公司物业费1203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物业公司迟迟未收到拖欠的物业费,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在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后,执行干警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通过以案说法,被执行人周某很快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文书的严重后果,当场将案款一次性支付到位。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以和解促执结、以和解促履行、以和解促和谐,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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