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向党组织缴纳最后一次党费。”这是一位老党员留给家人最后的嘱托。2023年11月10日,东宁市人民法院退休老法官王宝义与世长辞,在他的遗嘱里嘱托家人向党组织缴纳2万元党费。2023年11月14日,王宝义同志的子女郑重地将2万元党费交到了东宁市法院。
王宝义,男,1943年3月出生,汉族,1964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东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6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龄58年,1990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1994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王宝义同志22年的法官生涯,在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改革开放和法院审判任务日益加大的新形势下,始终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脚踏实地默默奉献,为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竭尽全力,不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以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创造一个一流法庭,以老黄牛般的毅力负重前行,创造了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多年来,受到省市县政法系统表彰奖励35次,曾获市中级法院“十佳干警”,省高院授予“文明干警”、“先进工作者”和荣记“个人二等功”。2001年5月1日,荣获“市劳动模范”称号。
退休后,多次为边防派出所庆“八一”,四川震灾,黑龙江水灾,疫情防控、到敬老院慰问等共捐款近万元。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王宝义捐款1000元。王宝义退休不退色,利用法律专长,主动宣传法律,深入到学校、部队给官兵做法制宣传讲座,对减少纠纷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学校师生和部队官兵的欢迎,十几年来,专门为学校、部队讲法制课16次,在各村屯、林场、矿区利用有线广播进行法制宣传讲座18次,受教育达到5000多人,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他为群众提供义务咨询,无偿服务,为有关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帮助210多次,为弱势群体和百姓提供法律服务90多人次,为其代写法律诉讼文书60多件,没收一分钱。
这最后一笔特殊党费,表达了一名58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对党组织无比深沉的爱,诠释了他对党坚定的信仰、无限的忠诚和深深的眷念,展现了他“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光辉一生。
红烛燃尽光未熄
不忘党恩守初心
这位有着58年党龄的法院人
将对党忠诚的承诺
践行到生命最后一刻
一腔热血,一份嘱托
彰显共产党员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