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子女和父母因赡养问题对簿公堂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妥善解决白发老人的养老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卞某与四子女因为生活琐事矛盾重重,2013年经村委会调解,四子女同意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1000元。现因原告年纪较大,原定的赡养费标准保障不了原告的最低生活,与四子女协商增加赡养费未果,故将四子女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欣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案件当事人了解详细案情。考虑到原被告的亲情关系,法官认为对簿公堂只会让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恶化,不利于赡养问题的解决,即便是有了一纸判决,心中的疙瘩也很难消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李欣法官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家事纠纷,更有利于原告安度晚年。
考虑到原告岁数较大,居住地距离法院路途较远,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和助理制订了详细的调解计划,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情绪比较激动,法官一边耐心地询问原告调解意见,引导原告明确自己诉请,一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四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同时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最终,经过2个多小时的劝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四被告均同意每人每年给付原告赡养费2000元。至此,这件赡养费纠纷案件得到妥善的解决。
近年来,东宁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利用多元解纷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原则,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