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评议调研预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09:14:31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研组定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到市法院,对副院长马长海进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评议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评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

(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三)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市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人民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五)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情况。

二、程序方法

1、召开评议调研征求意见会议。会议由院长主持,调研组组长讲话,评议对象表态,全体参会人员填写评议调研征求意见票。评议对象述职报告提前2天发给全体参会人员。

2、谈话征求意见。调研组成员分组谈话,按照提纲要求进一步听取意见。谈话范围为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

3、查阅有关资料。了解评议对象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人民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等。

4、实地走访调研。深入到与评议对象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部门、单位和服务对象中,通过实地查看、开展座谈、面对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了解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5、开展问卷调查。向评议对象工作和服务对象、有关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进一步征求意见。

6、形成调研报告。

三、调研组成员

  长:高嘉辰  市人大常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郭  勇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于冬梅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刘雪琳  东宁镇扶贫办主任 

周梓航  市融媒体中心科员

郎  聪  黑龙江东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谭纪霞  团结社区党委书记

请市法院全体干警对评议调研组的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如实反映评议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调研组的同志联系。联系人:郭勇、于冬梅, 电话:18645379633、15046362218。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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