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整个调解过程时间短、效率高,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2023年2月10日,被告张某在原告东宁某食用菌店赊购菌用物资共计6350元。该款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一直未给付,故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滕洪喜接到起诉材料后,经梳理案情,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法官在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后,展开“背对背”+“面对面”调解,尽力疏解双方情绪,娴熟运用各种调解技巧,耐心细致地向张某释法规、明法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法院诉前调解方式表示非常满意。
近年来,东宁法院将“诉源治理”的思路贯穿于案件的各个环节,坚持把非诉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正确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形成“诉源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