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源治理】能动司法促履行,案结事了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1-03 15:56:51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9.3万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4月4日,孙某雇佣马某为木耳大棚吊木耳菌袋,当日马某在工作期间,被折断的铁钩崩伤。马某多次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马某受伤达伤残八级,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赔偿马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马某迟迟未收到赔偿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指挥中心依法进行了线上线下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但被执行人孙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

东宁法院执行局坚持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秉持“能动司法”理念,转变执行思维,案件恢复执行立案前,党组成员、副院长单巨良,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葛生磊利用休息时间带领执行干警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从情理与法理角度出发,一方面告知孙某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违法的,不主动履行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一方面告知孙某,申请人马某现在身体实际情况,希望被执行人能够换位思考,及时给付赔偿款。同时,向申请人表明被执行人孙某的实际经济情况,并给出合理的建议。最终,在法院干警的多方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各退一步,达成被执行人孙某给付申请人马某9.3万赔偿款的调解协议。在法院干警的见证下,孙某将全部赔偿款一次性给付马某,此案圆满执结。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以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诉源、执源治理,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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