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倾心调解,妥善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当事人对法官表示感谢。
2022年12月10日,被告郭某在原告东宁某食用菌商店赊购菌用物资,价值5720元。该款经原告东宁某食用菌商店多次索要,被告郭某一直未给付,故将被告郭某诉至法院。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办案法官滕洪喜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有调解的可能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从法理、情理着手,耐心的讲解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被告郭某表示自己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货款,同时向原告表示歉意。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充分运用现代化无讼东宁新“枫”景工作站,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尽早尽快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诉源治理,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