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民间借贷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0-18 17:08:00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化解了当事人有“帐”却无法收回的难题,双方自愿达成和解。

2023年8月18日,殷某以购买房屋为由向李某借款35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借款期限届满后,殷某未能偿还借款,故李某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仔细查看双方的证据材料,听取双方的陈述及诉求。调解员从情理、法理两方面进行调解,一方面,告知殷某,偿还借款是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如不偿还借款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说李某换位思考,考虑殷某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相互谅解。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该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高效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形成了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互补,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让群众体会到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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