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再发力 解锁金融纠纷“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3-10-17 17:04:27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调解员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至此双方当事人的金融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1年4月29日,被告刘某以经营公司缺少资金为由向原告某银行东宁支行申请小微快贷业务,贷款239243.17元,双方签订了小额快贷借款合同。因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故原告某银行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

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标的额较小,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能够为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释法析理,积极引导。一方面,积极与刘某进行沟通,详细耐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被告能积极主动还款。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劝导原告考虑被告的目前的经济困难,希望其能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化解。

下一步,东宁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审判工作职能,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以专业化审判管理为基础,充分汇总各类社会调解资源,协同多主体参与“菜单式”服务,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了多样化选择和多元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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